歐洲央行籲將穩定幣收益禁令擴大至加密借貸與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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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時前來源: crypto.news
歐洲央行籲將穩定幣收益禁令擴大至加密借貸與質押

歐洲中央銀行及歐盟各國中央銀行呼籲,MiCA 的穩定幣報酬禁令應涵蓋借貸、借款、質押及其他能為代幣持有者產生間接收益的安排。

摘要

  • 歐洲央行支持的各國央行希望將 MiCA 的穩定幣收益禁令擴展至借貸、借款和質押產品。
  •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表示,間接收益可能讓平台在現行限制下,將穩定幣轉變為帶收益的安排。
  • 各國央行提議以基於一至五天流動性的準備金規則,取代 MiCA 的最低銀行存款要求。

根據歐洲中央銀行體系,這項限制應擴展至《加密資產市場》框架下已受監管的服務之外,因為加密平台可能在 MiCA 之外構建產品,實際上將穩定幣持有轉變為帶收益的安排。

「電子貨幣旨在用於支付,而非作為儲蓄手段,」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在對歐盟委員會關於審查 MiCA 的諮詢所作的回應中表示,該回應長達 57 頁。

各國央行表示,他們「繼續支持禁止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s)就穩定幣支付報酬」。根據該回應,現行限制應涵蓋直接支付以及透過其他產品產生的收益。

穩定幣收益禁令可能擴展至借貸和質押

MiCA 禁止電子貨幣代幣發行人和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就這些代幣授予利息。歐洲中央銀行體系希望歐盟立法者明確,該限制不能透過將穩定幣置於借貸、借款、質押或類似產品中來規避。

各國央行表示,穩定幣可以「透過借貸、質押或其他層疊結構轉變為帶收益的安排」。此類產品可以為持有者提供經濟回報,即使穩定幣本身並不直接支付利息。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表示,允許此類安排可能削弱電子貨幣與銀行存款之間的監管區別,同時在加密公司與受監管金融機構之間造成不平等條件。

「維持並在必要時加強該禁令,涵蓋直接和間接形式的報酬,應是一項明確的立法優先事項,」該組織表示。

這一立場與美國關於穩定幣獎勵的辯論中一場爭議極為相似。

正如 crypto.news 先前報導,八家銀行協會於九月要求美國立法者收緊《CLARITY 法案》對穩定幣激勵措施的限制。這些團體主張,部分與餘額或持有期掛鉤的獎勵,即使支付附帶另一項條件,也可能像銀行存款利息一樣運作。

銀行團體關注對存款的潛在影響,因為這些資金用於支持抵押貸款、企業融資和其他貸款。七月,美國銀行家協會、美國獨立社區銀行家協會及 76 個州銀行協會尋求更嚴格的限制,以限制可能鼓勵客戶持有穩定幣而非將資金存入銀行帳戶的激勵措施。

花旗集團執行長 Jane Fraser 於八月提出類似擔憂,警告穩定幣獎勵計劃可能減少貸款機構可用的存款。Fraser 支持通過《CLARITY 法案》,但表示其穩定幣獎勵條款仍需修改。

該美國立法隨後於 9 月 15 日以 50 票對 49 票的程序性投票未能推進,辯論涵蓋穩定幣獎勵以及道德和其他條款。

歐洲央行支持的銀行希望修改 MiCA 準備金規則

除了報酬限制外,歐洲中央銀行體系還提議改變 MiCA 對支持穩定幣的準備金的監管方式。

現行歐盟規則要求,參考官方貨幣的代幣發行方,必須將每種貨幣參考金額的至少30%作為存款存放於信用機構。對於重要代幣,該要求提高至60%。

各央行希望取消這些最低存款要求,因為大型穩定幣發行方可能成為銀行不穩定的資金來源。根據ESCB的說法,如果發行方面臨大量贖回,可能需要在短時間內提取大額存款。

此類提款可能使接收銀行在穩定幣發行方試圖獲取現金以滿足贖回請求的同時,面臨突如其來的資金壓力。

ESCB並未要求固定比例的儲備必須留在銀行存款中,而是提議根據儲備資產能夠多快到期或轉換為現金的規則。

該方法將要求發行方將其儲備的特定部分維持在期限為一至五個工作日的資產中,使其擁有可用於處理贖回的流動資產,而無需如此嚴重依賴從銀行提款。

現行MiCA規則已要求以應對持有人永久贖回權所產生流動性風險的方式管理儲備資產。歐盟法律要求歐洲銀行管理局與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及歐洲央行合作,制定涵蓋每日和每週到期的流動性要求。

流動性規則將聚焦於一日和五日到期

ESCB指出歐洲銀行管理局標準是擬議結構的基礎。

在流動性框架下,參考官方貨幣的重要穩定幣將需要至少40%的儲備資產可於一個工作日內取得,60%可於五個工作日內取得。對於非重要代幣,相應門檻將為20%和30%。

EBA標準部分依據與加密相關事件相關的觀察到的存款流出進行校準。該框架涵蓋現金和其他儲備資產,依據其能夠多快到期、被提取或以其他方式可用以滿足贖回需求。

因此,該提案將發行方所需的流動性金額與其必須直接存放於商業銀行的金額分開。穩定幣發行方仍將需要充足的流動儲備,但合規將更依賴於這些資產的期限結構。

ESCB的立場出現之際,歐洲當局在MiCA的穩定幣條款於2024年6月開始適用後,繼續對其進行完善。該框架引入了針對資產參考代幣和電子貨幣代幣的歐盟範圍要求,包括儲備管理、贖回權以及對被歸類為重要代幣的額外要求。

MiCA要求儲備資產在法律和營運上與發行方自身財產隔離,而重要代幣則面臨額外的審慎要求和更嚴格的監管。

歐洲監管機構此前在制定流動性框架時已聚焦於贖回風險。EBA的技術工作將一日和五日流動性桶分開,而重要代幣因贖回潛在規模而面臨更高門檻。

ESCB的最新提案將保留這種基於流動性的方法,同時取消強制發行方將相關儲備的至少30%或60%作為銀行存款的規則。

在美國,銀行從穩定幣資產負債表的相反方向提出了相關論點。它們的重點一直是防止支付獎勵的穩定幣將存款從貸款機構抽走,而ESCB的儲備提案則針對穩定幣發行方自身在銀行內存放大量存款時所產生的風險。

在9月CLARITY法案投票之前,關於獎勵的爭議仍然活躍。銀行團體認為,與穩定幣餘額掛鉤的激勵可能類似於存款利息,而加密公司則尋求保留與交易和其他平台活動相關的獎勵。參議院的一項妥協方案曾試圖限制被動收益,同時保留一些基於活動的激勵。

ESCB希望歐盟的禁令涵蓋間接報酬,無論回報是直接來自穩定幣發行方,還是通過借貸、質押或圍繞該代幣提供的另一種分層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