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發布了兩項《GENIUS 法案》擬議規則,涵蓋必須支撐支付型穩定幣的資產,以及銀行透過子公司尋求發行穩定幣的審批流程。
摘要
- 受 Fed 監管的發行人必須以允許的準備資產全額支撐其支付型穩定幣。
- 準備資產提案還涵蓋資本、風險控制,以及持有支撐資產的公司。
- 受保險的州成員銀行在子公司發行支付型穩定幣前,需要獲得 Fed 批准。
- 公眾意見徵詢期為提案在《聯邦公報》刊登後 60 天。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於 9 月 24 日發布表示,正在就其監管下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人兩項提案徵求公眾意見。一項為發行人及持有其準備資產的公司制定營運要求;另一項則規定受保險的州成員銀行如何申請透過子公司發行穩定幣。
這些提案將為《GENIUS 法案》中影響美國銀行和穩定幣公司的部分提供詳細規則。它們仍可能修訂,60 天的意見徵詢期將在通知於《聯邦公報》刊登後開始。Fed 在其發布中未設定日曆截止日期。
Fed 將如何監管穩定幣準備資產
根據第一項提案,受 Fed 監管的發行人必須持有允許的資產,全額支撐其未償付的支付型穩定幣。Fed 將短期美國國庫券及某些其他高品質、流動性資產列為合格準備資產的例子。全額支撐意味著發行人必須針對其已發行的代幣持有資產,而非依賴較小的準備資產池。
該草案還將制定標準化資本要求,以應對與支付型穩定幣相關的信用和營運風險。獨立的風險管理標準將規範發行人如何經營該活動。據 Fed 表示,同一提案將為其監管下保障穩定幣支撐資產的公司引入規則。
對美國代幣持有者而言,準備資產規則涉及 Fed 職權範圍內公司所發行穩定幣背後的資產。該提案並未將支付型穩定幣變成受保險的銀行存款。其要求適用於涵蓋的發行人及其準備資產安排,而 Fed 的第二項提案則處理銀行進入該業務的請求。
第一份草案還將釐清受 Fed 監管的銀行可以從事哪些穩定幣及相關活動。該條款與發行人和準備資產規則並列,為銀行提供了在申請設立穩定幣發行子公司之外的活動的擬議監管依據。
銀行將如何尋求穩定幣批准
第二項提案特別適用於受保險的州成員銀行,就其子公司發行支付型穩定幣尋求 Fed 批准。根據 Fed 的申請草案,銀行將向適當的聯邦準備銀行提交申請。申請人將是銀行,而非擬議的子公司。
申請人將提交業務計畫、財務資訊,以及 Fed 評估擬議營運所需的其他材料。申請文件必須描述該計畫,說明銀行尋求何種批准,並解釋為何應根據《GENIUS 法案》中的因素予以批准。該草案還規定了聽證、上訴和最終決定的程序。
時程是銀行提案的重要部分。Fed 將在 30 天內通知申請人其申請文件是否大致完整,若不完整則指出需要補充的資訊。一旦申請大致完整,《GENIUS 法案》給予 Fed 120 天做出決定;根據該法,若 Fed 未在該期間內做出決定,完整的申請將被視為批准。
重大變更可能影響該時程。Fed 的草案表示,擬議發行人的業務計畫、所有權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需要更多資訊和新的提交日期。它還就涉及穩定幣聯盟中多家銀行的申請徵求意見,包括在某些情況下單一申請是否可以涵蓋參與的受保險州成員銀行。
這些問題具有實際的美國銀行業背景。根據一份關於銀行聯盟的九月報告,9月1日,美國銀行、花旗集團、高盛以及其他18家金融機構承諾成立一家穩定幣公司。該集團的目標是在2027年上半年推出一種美元代幣,並表示打算滿足適用的《GENIUS法案》要求。其宣布的計劃並未證明該合資企業會使用本提案中描述的聯準會申請途徑。
《GENIUS法案》規則制定的現狀
聯準會的提案加入了其他美國機構已在進行的規則制定工作。8月,crypto.news報導了財政部關於支付穩定幣在美國發行、提供或銷售時機的擬議定義。財政部的問題涉及哪些活動屬於美國許可和分銷限制的範圍,而聯準會的新草案則涉及其監管的發行人和受保州成員銀行的申請。
貨幣監理署一直在為其管轄下的發行人制定一個單獨的框架。正如8月報導的那樣,貨幣監理署署長喬納森·古爾德在行業反饋後將11月定為OCC最終規則的目標。其提案涵蓋儲備、贖回、託管、監管和發行人申請等事項。OCC的時間表並未為聯準會新發布的提案設定完成日期。
財政部已將2027年1月18日確定為《GENIUS法案》主要發行人限制的預期生效日期。該法規還規定,在負責的聯邦監管機構發布最終實施規則後120天可提前開始。聯邦機構錯過了該法律規定的2026年7月18日完成這些規則的截止日期,使得幾項提案處於不同的審查階段。
對於9月24日發布的兩份聯準會通知,感興趣的銀行、發行人和其他公眾成員可以在《聯邦公報》發布後的60天內提交評論。申請提案指出,聯準會的線上提案系統、郵件和電子郵件是提交回應的方式,提交內容以其案卷編號標識。






